崇光女中107學年度服務學習計畫

計畫摘要

計畫目標

計畫推動具體內容與策略

校外服務申請
學生校外服務學習活動說明暨家長同意書

  • 凡崇光女中學生自行參加校外服務學習者,務必事先填妥「學生校外服務學習活動說明暨家長同意書」,經家長簽名同意,再給導師簽名後,於活動前交至學務處訓育組核章完成,才能進行服務。
  • 完成活動後二週內,攜帶「服務學習活動認核單」至學務處訓育組完成認核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• 自行參加之校外服務學習,且未經訓育組確認服務時數者,一概不予採計。

學生校外服務學習活動說明暨家長同意書